这段时间,杨颖敏有点“闲”,每天为寥寥几个市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的活许久没开张了。
杨颖敏是临海市大洋法律服务所的主任,从事法律工作已有20多年。现在,她又多了一个身份,临海市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在临海市交警大队的驻点调解员,负责交通事故纠纷调解。
“免费调解,纠纷无论大小都可以来找我们。”杨颖敏说,但现实情况有点冷清,“运行一年多,来找我们的大多是严重交通事故。”
最近的一起事故调解还是在今年3月份,寻求帮助的是出租车司机老李。
今年2月24日,老李的妻子在骑电瓶车时,被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倒,经过10天的抢救,终因伤重离世。没有保险,赔偿的问题一直谈不拢。
“肇事方表示,愿意坐牢,认为坐牢可以抵掉赔偿。其实,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不能相混淆,一码归一码。”杨颖敏说,当事双方经常一言不合就直接走人,她花了3个月的时间来沟通协调,解释法律规定,让肇事方换位思考。
6月,事故赔偿达成协议,总额51万元,分三期支付,到今年10月份支付完毕。老李特地赶制了一面锦旗,送到了杨颖敏的办公室。
调解委员会成立之前,调解工作大多是交警部门在承担,需要受害人家属在事故认定书生效后的十天内主动提出书面申请才行,且只会帮忙调解一次,不成功就只能走司法途径。
现实中,交通事故赔偿涉及《继承法》《保险法》等众多法律,民警不可能精通民事及刑事方面的所有法律。加之,像老李这样的,遭受亲人离世的情感打击,又不懂相关的赔偿标准,很难一次调解成功。
“我们也希望能成立一个专业调解组织,借助专业人士的专业法律知识,更好地服务老百姓。”临海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金高平说,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划,调解委员会终于成立,作为临海市人民法院特聘调解员的杨颖敏成了最合适的人选。
术业有专攻,专业的法律服务帮老朱拿到了差点飞走的合法权益。
去年6月,老朱的父亲在隧道进行路面施工时,被一辆超速行驶的小轿车撞飞,抢救无效死亡。在朋友的推荐下,老朱找到了杨颖敏。
在谈赔偿问题时,杨颖敏注意到,老朱父亲的土地被全部征用,平日以打工为生,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这种情况属于失土农民,又是工伤,按照我省试行的相关规定,可以参照城镇居民的赔偿标准。”
“标准不同,赔偿金额几乎相差一半,如果没有杨颖敏的帮忙,我肯定拿不到这些赔偿。”老朱对杨颖敏的帮助非常感激。
和很多民间调解组织不同,作为临海市司法局批准的行业性调解组织,该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案件可直接申请临海市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司法确认后的效力等同于临海市人民法院调解书,可以直接申请执行。
调解委员会运行一年多时间,共调解了102起交通事故案件。相对整个临海市的交通事故总量,这个数字并不算多,“希望好的社会资源,可以被更多人充分利用起来,更好地服务群众。”杨颖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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